体育总局郭建军怎么?
说几个点,大家可以细细品一品。 1.体育总局作为政府职能机构,在发文的时候,竟然出现“拟请”、“商请”这样的措辞。这明显是走流程的官样文章,没有真功夫。作为国家体育事业的主管部门,这种文风真的该好好改改了。
2.文件提到的两个单位——中体总和中奥集团,一个主管单位是体育总局,一个是财政部。但文中出现的语言却十分微妙。“经与财政部沟通协商并共同研究”,从文字上看,似乎这两家机构是一起商量好的,但又感觉有点不太对劲。因为如果真一起商量了,那最后的行文应该更加准确,比如“请与财政部会签后报我局审批”。显然,这里用了“请”字,表明是上级机关向下属机关发出商洽性的文件。这种表达方式说明两家虽然可能都参加了会议,但可能在具体意见上并没有完全达成一致。
3.既然两个单位意见未统一,那么为什么最后又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意见?这个统一的口径是怎么形成的?有没有可能是一个领导拍了个板?这种事情在政府机关并不是没发生过,尤其是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上。所以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4.既然最终形成了“商请”的文件,那么作为被商请的一方,财政部到底同意没有同意呢?从公文的形式来看,好像是没有,因为行文的末尾用的是“特此报告”。但这种事又可能没有明确的说法。毕竟最后也没有发正式的文件给财政部。
5.这件事还有一个疑点就是,当时正值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期,作为一个老部级干部,又是主管体育的负责人,不应该不知道中央改革的精神和动向。尤其是像总局这样负有公开职责的部门,更应该清楚向民企开放市场是大势所趋。此时还拿出一个搞计划经济的套路上报给中央,究竟是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