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股票如何转让?
记名股票,其实也叫有票证券(note securities),是发行人以纸张或电子形式的书面形式发行的、可交易的证券。由于这种证券在交易时需交付股票(note),故称记名股票。 我国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均为记名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签字认可后进行交换和流通。 那么当股东想将手中的股权进行出让的时候,应该怎么做呢?
1. 股东将其证券交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出具收据;
2. 股东与买受人到证券交易所办理交割过户手续,交易所审核后为双方办理交割过户手续并更换证券;
3. 交易所将股东变更的信息发布在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转让信息。
以上流程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但实际操作中并不是像上面这样直接进行操作就可以的,每个步骤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和程序。
同时,股东想要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证券的余额必须大于500股等等。而通过非交易环节,也就是私下协议的方式转让,原则上也是不受限制的,但是存在较大的风险。
为了安全起见,一般建议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来进行操作: 一是在签订协议之前要求对方先行支付一部分款项作为保证金,以保障交易的安全;二是将股权变更至第三人名下,再由该第三人与股东签订协议,约定若到期无法交付股权则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