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融资与贷款的区别?
从融资渠道来看,融资租赁有“三分天下”之称。 一是以融物方式获得资金; 二是在租赁期间获得资金的占用权; 三是租赁合同到期后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根据融资方式的不同,融资租赁可分为直接融资租赁和间接融资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亦称“资本金租赁”或“购买租赁”。其特点是以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并以此为主要业务。在直接融资租赁中,承租企业首先确定所需租赁设备,然后由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向供货商购买租赁设备并负责将租赁设备交付给承租人,由该承租人承担设备的运输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对于出租方来说,其自筹资金通过购买租赁设备形成对承租人的债权,在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的过程中,该项债权的本金及利息逐渐收回。 在直接融资租赁下,由于出租人承担了寻找客户(承租人)、挑选租赁设备、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乃至后期的保值、管理、维修等工作,其收取的租赁费中包括有劳力和财务成本。这些费用通常按租赁费的3%~4%计算。 间接融资租赁又称“售后回租租赁”。其特点是先售出设备后再租入设备。买卖双方先签订销售合同,约定销售价款和销售条件,然后在销售合同成立后一定期限内再签订租赁合同,确认租赁事项。
在这一过程中,买方作为卖方的代理与承租方签订购销合同,并将货物出售给承租方同时交付给承租方,但办理完交货手续后,货物仍归卖方占有、保管。之后,卖方依据其与承租方之间的租赁协议收取约定的租赁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在间接融资租赁下,虽未出现租赁公司的名称,但有类似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流程及功能,故亦属于融资租赁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