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取股票红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红利分配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分红方式主要有四种:
1、派发现金股利;
2、派出现金股票;
3、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简称“转增”);
4、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简称“转增”)。 下面分别进行说明。 一、派发股票红利 如果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份,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后仍然拥有该股,则可在以后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所系统进行自动交割,获得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红利。例如,某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日为6月5日,即6月5日当天收市后仍持有该股的股东为该次股票分红的受益人。如果分红方案确定每股派息0.8元,那么,这笔红利将于6月9日划拨入投资者的股票账户中。届时,在交易系统中输入代码或名称,点击"卖出",系统会自动将其作为红利交易,不收费。 二、送红股 将上市公司年度净利润的一部分转化为股民的持股收益,按股东持股比例以送股权证的方式分给投资者的一种分配方法。在股权登记日之后到除权日到期前,只要股东仍持有所得送的股票,即可获得公司送的红股。具体是,每10股送3股,假如你持有的股票数量为1000股,那么,你就可以获赠300股。 三、转增和转增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把资本公积金转为股本,后者是把盈余公积金转为股本。由于目前中国证监会并不鼓励这种做法,因此,上市公司一般采用送红股。而只有当股市低迷或者公司严重亏损时才使用这种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分派股票时,股东只能得到股票,而不能取得现金红利,而且股东不能自行选择是否要所获得的股票,必须将全部股票交给发行该公司股票的证券经营机构,由它代理分配股票。 四、送配方案的实施,通常是在公布年报后的半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