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是民营企业吗?
这个题目有点儿大,我试着回答一下。 中信银行属于央企,其前身为中国工商银行设立的银行部。1987年,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国际部,当时没有成立专门的出口信贷局和信用证部。1995年,根据国务院决定,原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别划出部分业务给中国工商银行,同时,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国际部的进出口银行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划归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2003年底,在原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有的机构基础上组建了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是金融企业,但不是商业银行,因为商业银行是指经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不是国有企业,因为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国有企业指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并且由各级人民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那么,中信银行究竟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的规定,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法规范对企业名称的实施管理。其中,对企业名称实施管理和登记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一个企业只允许选择一个名称,不得重复申请注册;
(二)企业的名称应当由以下三部分组成: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
(三)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应当是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据此,按照“地名+字号”的原则,将地方名(城市名/县名/乡镇名等)、所在行业名(商业、建筑等)与字号组合而成的企业名称是中信银行的适格简称,符合上述法规的规定。 但需要提及的是,由于历史原因,各地对企业名称的管理不尽相同甚至存在较大差异,在检索有关文献资料时会遇到各种名称格式,如:地名+企业字号+行业名称/经营特点,地名+企业字号+企业名称 etc. 。这些名称都是合法的企业名称,只是根据名称确定企业的管辖地存在一定难度。当我们谈到中信银行时,应该知道它是一个全国性经营的金融机构;当我们要查询中信银行相关的文件时,应该明确其所指是全称还是别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