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债安全吗?
首先明确一点,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只要出现债务问题,都是信用风险(这里的企业包括融资平台公司)。 信用风险的本质是偿还债务的能力风险,由不能如期还本付息引起债权人的损失概率和程度。因此判断一个债务人是否有信用风险,最根本的判断依据是其是否存在足以偿债的现金流,这个现金流是否充分且稳定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收入来源,一个是支出流向。收入主要指利息、融资本金及对应的财务费用,而支出主要是债务的本金和利息。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判断地方债是否安全的三个核心指标:
1.有没有足够的现金流还款;
2.这些现金流来自哪里;
3.这些现金流用于什么地方。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对地方债的安全性做出判断如下:
1.目前地方政府的负债以公益性项目为主,这部分负债的偿还需要依赖税收等经常性收入。考虑到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益性,政府一般不具备调整收费价格的自主权,因此税收以及非税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当然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一部分公益性建设项目会逐步转化为经营性项目,其收益将纳入政府可支配财力范围,这将有助于地方政府提升融资能力并降低融资成本。
2.从支出端看,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的支出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这些项目的支出具有刚性特征,需要在未来以财政资金予以持续支付:一是基础设施类,包括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这些项目建成使用后能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增长;二是民生类,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养老和社会保障等,尽管这些项目本身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但其可以带来的可持续的财政增收效益是不容忽视的。
综上,地方债作为地方财政的延伸,其本质仍属地方政府基于公法之义务所发行的债券,具有“准货币”性质。只要发行程序合规、用途合理且具备足够现金流还款,就应当认定地方债安全边界在稳步扩大。对于投资者而言,也需要重新审视对于地方债的风险认知,积极把握政策红利,通过科学投资管理实现债市均衡稳健运行。
在财政收入形势趋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人们担心地方债和民间借债可能诱发类似西方主权债务之类的危机。这一担心不是多余的,但它夸大了我国存在“准主权债务”的实际情况。从我国的实际状况看,地方财政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绝大部分是自我平衡的,只有很小部分才靠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因此地方财政与中央政府实际上是一种非控制和非担保的投资关系。从国外一般的情况看,一个主权债务国家的地方债务大多都实行了市政债券的市场化之路,即由债券市场定价来决定政府的借债总量、期限长短和利率高低。而在我国由国家信用作担保的国债发行数额,每年都有相当部分用于对地方转移支付来解决“三农”、社会保障和教育等的刚性支出,这实际上与国际上对“主权债务”的概念大相径庭。
2014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4.8万亿元,政府性债务24.0万亿元,均在可控范围之内,“财政金融风险总体可控”。这一论断的重要依据是,中国政府的负债率和赤字率指标尚处在政府所能承受的债务率和发生危机的临界点之内。一般地讲,当一个国家的国债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突破60%和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3%的时候,该国的财政收支就有可能发生危机,其国家主权债务就很难持续地借下去了。2014年末,中国政府的负债率(政府债务余额/国内生产总值)为38.9%,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
从国际比较看,中国政府短期政府性债务占政府性债务余额的比重(7.0%)明显低于日本(24.2%)、法国(34.4%)和美国(54.8%)等发达国家,与葡萄牙和比利时等高风险欧盟国家(15.9%和11.3%)相比仍低4-7个百分点。此外,从国外衡量财政风险程度的指标——“速动比率”来看,中国也处于理想状态。2014年中国政府的速动比率即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款和短期投资)与流动负债之比为575%,远高于速动比率100%的基本安全线。因此我们可以说,尽管中国政府存在一定的财政金融风险和压力,但距离发生危机的临界点尚有很大距离,财政金融风险总休可控,中国政府不存在“技术破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