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协会工资谁发?
保险行业协会非独立法人,是保险行业自律性组织,协会员工一般是各会员单位选派的,由派出单位发工资。
保险行业协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中国保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对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公开、自主、自律。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自律性运行机制,督促和检查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协会通过制定行业公约、自律指导原则等规章制度,规范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推动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民社管字〔1992〕61号)的规定,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3〕79号)的规定,社会团体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农业技术等人员的工资,可参照执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制度。社会团体的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可由民政部门和社团主管部门与同级人事、财政部门参照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当地企业的工资水平研究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