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业资料保存几年?
医疗行业资料保存几年
根据法规要求在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中,双方应当进行充分协商,客观、准确的记录纠纷事实,并且不得做出威胁、恐吓等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的行为。
患者就医时,应当如实向医疗机构提供与医疗事故鉴定相关的病史资料,并妥善保管好就医时的相关资料。
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好患者的病历资料,以防丢失、毁损。《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住院患者应当全程跟踪服务,做好医疗护理和精神心理状态评估,提供咨询、健康指导;对急救病人应当及时组织调配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并采取必要的卫生人员护理措施,对患者进行追踪观察,及时救治。”
在医疗损害纠纷中,由于患者无法明确记住自己在门诊或住院期间发生的全部过程,加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而门诊或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等医疗资料则记录了医疗活动中的细节,是解决医疗纠纷乃至案件是否超出诉讼时效的唯一有效证据。
保存好上述证据材料,是患方打医疗纠纷赔偿官司的前提,也是医疗机构不应诉、不出庭法院也应满足患方诉求,支持患方获得赔偿的重要依据。在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患方不仅应当注意收集提供医疗损害相关的病史资料、医疗报告中有关该医疗纠纷的内容,以及证实该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证据,而且还应负责该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损害后果存在过错的鉴定。
因为是否具有过错及过错程度需经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对于涉及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可自行委托有关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当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也委托相关专门机构进行鉴定。但前述相关专门机构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认定医疗机构过错的依据。因为该鉴定结论是遵循该鉴定机构的一贯意见及该医疗机构的过错而得出的结论,具有相应的偏颇性。
总之,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患方在收集、保存所证所患疾病治疗经过的相关资料过程中,较为困难、麻烦,但又是决定案件成败、损失大小的重要证据。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1、提高医疗质量,重视医疗安全和医疗风险,高度重视患者就医安全,坚决堵塞安全事故漏洞,杜绝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做好日常科室医疗质量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发现的医疗质量问题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整改清单,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2、严格落实医疗文书书写要求,规范医疗记录,认真填写各项医案记录,对就诊患者实施的治疗措施、治疗效果及有关病情的观察都要具体、详细地记录下来,并妥善保管好原医案资料。
3、加强医疗责任保险的宣传、实施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积极性;加强医疗纠纷预防调解工作,完善调解协议签定和履行机制,把医疗纠纷治理工作引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4、做好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医疗纠纷处置预案由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调处、医疗纠纷处置三部分内容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