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民营企业有哪些?
2019年1月7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企业和功能类企业。 商业类企业是国有企业中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功能类企业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非营利性企业。 判断一家企业是否属于国有企业,应该看它是否是商业类企业。主要看股东和控制人,股东如果是财政部或者中央国资委直接出资的,那就是国企,如果股东是某个地方国资委或政府直接出资的,就是当地国企,如果股东是一个公司或者个人,那么它就是私企。当然,有时候也不能这么简单的来看,比如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是国资企业,而实际控制人是某个私人资本,那么它就是私企了(虽然从表面上看它是国企)。
一般来说,国有企业有如下特征:
①国有企业的资金、资产及附属资源都归国家所有,由国家授权的单位对之行使资产管理、财务控制和决策等职能;
②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全民所有,由各级人民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监管;③由国家授予经营权,并承担保值增值责任;④一般不实行股份制改造,极少数实行控股型的股份制改造的,也要在国家指定范围内的部门和企业进行。
目前中国很多国有独资企业只是部分具有国有企业的特征而已,不能全部算作国有企业。 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有独资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机制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一部分国有的资本要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份的形式使国有资产实现多元化,从而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和发展能力。这些企业尽管还是国有的,但是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完全由国家指令性计划安排,而是有了一定的灵活性。它们已渐渐具备市场的特点,也就是属于民营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