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赛后可以申诉吗?
CBA的规则里,对判罚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没有关于“赛后申诉”的相关规定和说明。 根据《2014-2015赛季CBA联赛竞赛章程》(以下简称“竞赛章程”)第一章第十条的规定,各参赛球队对于当值裁判员的判决、裁决有权提出质疑(申诉)。 值得注意的是,这条条款中提到的申诉对象是“当值裁判员”而非“主裁”或“边裁”,也就是说如果一支球队对于场上裁判员个人的执法情况可以提出申诉。 但是根据第二章第十三章和第四章第七十七章的相关条款来看,如果一个球队对于场上的临场裁决没有在比赛过程中完成,那么只能在赛事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联盟提交申诉书;并且只有在出现明显错漏判的情况下,才考虑受理。 而判断是否属于“明显误判漏判”,联盟有着绝对的决定权。 所以从条款上来看,CBA的仲裁机构并没有赋予球队对于非现场判决的临场申诉权利[1]。所以如果是普通的进球有效与否,或是犯规是否成立的争议,在比赛进行期间就可以通过边线教练或技术代表跟裁判交涉,由裁判通过录像确认并作出判罚。但如果是对临场执行标准有异议,只能以书面形式通过联盟提出申诉。
不过,虽然球员和主教练在场上有权要求展示录像(加时赛中同样如此),但是观看录像时需要完全遵循联盟制定的程序,并且仅仅起到参考作用。最后是否更改判罚,决定权在联盟手中。 比如2月17日广东与浙江的比赛当中,末节还剩1分35秒时,广东领先16分,赵睿抢断上篮后不慎自摆乌龙,导致浙江将分差迫近到个位数。对此,广东主教练杜锋立即喊了暂停,并向裁判展示了录像,指出赵睿确实不是故意的,应该判罚球权给广东。最终裁判回看录像后认可了杜锋的意见。
当然也有判例证明裁判的临场判断是正确的。比如在昨天北京同福建的比赛当中,李根最后时刻三分命中帮助北京领先两分,此时时间还剩不到20秒。福建请求暂停,并认为当时李根在三分出界前已经先行踩线,应当判罚违例,但回看录像后裁判认为李根并未完全越线,因此该投进的有效。